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師升等專區

 

升等重要訊息


依護理學院113學年度第2次院教評會(113.10.8)及第6次院教評會(114.3.11)決議:建議本院教師避免投稿於掠奪性期刊。教師升等送審主著作不得為疑似掠奪性期刊,參考著作若含括疑似掠奪性期刊,不得超過送審篇數之50% 。

不鼓勵及不建議期刊或出版社名單參考:Beall's List

 

升等審查相關規定


  1. 人事室
  2. 護理學院
  3. 護理系 / 教師升等用相關資訊 

 

送審時程 (新聘、升等) [112.2.24版]


【新聘 (院審)】

各級會議 工作項目 第一學期完成日期 第二學期完成日期
系級教評會 完成公開甄選及初審後,提交院教評會 4月30日 10月31日
院級教評會 完成複審,提交校教評會 6月10日 12月10日
校級教評會 簽報校長核聘 6月30日 12月31日
起聘日 8月1日 2月1日

 

【升等 (校審)、現職請證 (院審)】

各級會議 工作項目 第一學期完成日期 第二學期完成日期
各級教師送件 提出申請 4月1日 10月1日
系級教評會 完成初審後,提交院教評會 4月30日 10月31日
院級教評會 著作升等:完成複審,提交校教評會 6月1日  12月1日
文憑升等 (含現職請證):完成複審,提交校教評會 9月1日 3月1日
校級教評會 完成決審,報部核發證書 10月31日 4月30日
升等生效日 8月1日  2月1日

註:現職請證,報教育部送審履歷表請選〔新聘〕。